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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奋力推进垃圾分类新时尚
时间:2023-10-03 作者: 来源: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

  近年来,江苏苏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组织体系,打造全方位推动、全社会参与、全链条闭环、全要素监管的工作模式,高质量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体系。截至目前,苏州建成“3定1督”小区5354个,覆盖率100%,厨余垃圾分出率超2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40%,资源化利用率超85%。在住建部工作评估中,苏州市持续位列大城市第1档前列。

  坚持全方位推动

  坚持高位推进,苏州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组建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市委办、市政府办每年联合发布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进、督查问效,持续巩固市、县级市区、街镇3级工作专班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推进和资源要素保障机制。

  坚持法治引领,制定实施《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先后配套制定政策、标准、规范60余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苏州市人大组织3级人大专题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协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市纪委实施嵌入式监督,确保制度落实。按照“教育+执法”原则,苏州城管执法部门累计教育劝阻96.6万起,行政处罚45.3万起,通过严格执法有力保障了垃圾分类制度的落地见效。

  坚持协同发力,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鲜明导向,苏州创新建立垃圾分类业务会商机制。各部门按照“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在学校、医院、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各行业各领域落地实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动员全社会参与

  强化基层治理。苏州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全民参与”,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整合社区、物业、居民等各方力量,形成“6点半‘垃’家常”、“江惠芬”、“蒲公英计划”等独具特色的基层治理品牌。建成宣教基地160余处,其中2处入选2023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强化志愿服务。组建苏州市“小蜜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队,构建“1+10”志愿服务联盟,形成市、区、街(镇)、社区4级志愿服务体系,全市拥有近750支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队、4.5万名志愿者,开展宣讲、劝导、捡拾等志愿服务行动11万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已蔚然成风。

  强化群众参与。编制《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手册》,广泛组织“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7进行动,聚焦“新入职、新入户、新入学”3新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吸引一大批市民积极参与,推动垃圾分类入脑入心入行,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打造全链条闭环

  抓好前端分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3评估6到位”的原则,苏州取消10万多个零散垃圾桶点位,建设1.5万个高标准垃圾分类投放屋,大大改善了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实施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工作模式,督导员对源头投放实行精准督导。根据群众的需求,不断优化投放模式,采取便民措施,源头分类准确率不断提高。

  聚焦中间运输。按照“4不同”要求,配备不同类型的专业车辆近1.1万辆,采用不同人员、不同频次,收运到不同终端进行处置,并现场公示。推行厨余垃圾直运模式,建立“拒收拒运”管控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有效解决“混收混运”难题。

  保障末端处置。秉持“末端保前端”的工作理念,按照“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原则,全市建成每日4万吨的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有效满足各类处置需求。现有垃圾焚烧设施6座,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填埋”;厨余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2座;建筑垃圾处置设施7座、大件垃圾处置点45处、可回收物大型分拣中心69处,全面做到分类处置、应处尽处,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国领先,有效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无废城市”建设。

  打造全要素监管

  实施“1网统管”。苏州搭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破除数据碎片化,所有垃圾分类的设备设施和管理信息,全部入库建档,各类数据实时上传,形成全市垃圾分类工作“1张图”,为日常监管、考评提供有效依据,实现1屏观、1网处,科技赋能优势充分彰显。

  建立“4级5榜”。苏州定期发布县级市(区)季度绩效榜、街道(镇)月度绩效榜、社区红灰榜、小区光荣榜、条线达标榜,工作专班督查与第3方测评相结合,直接考评到点。开展“星级小区”动态评定,定期排名公示,累计评定五星小区151个,四星小区375个。

  强化“结果导向”。苏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物业示范小区评定、节约型机关建设等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挂钩联动机制。深化综合评估,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级机关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对各地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并落实奖惩。在苏州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App“苏周到”设置监督区,拓展公众监督渠道,把垃圾分类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苏州市始终坚持“1领4动”,聚焦“美丽、满意”,用韧性、耐心、定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努力书写垃圾分类新时尚苏州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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